河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置

2021-07-26 18:48:30  来源:市河长办

  市、县、乡三级设置河长制办公室,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,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,开展综合协调、政策研究、督导检查、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,协调组织执法检查、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。

  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。设主任1名,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;设专职副主任2名,由市水利局、环保局各抽调1位副处级干部担任;设兼职副主任2名,由市建委、农业局各1位副处级干部担任;设成员若干,由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、市发改委、经信委、建委、城管委、交通委、财政局、国土局、环保局、规划局、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水利局、海洋渔业局、港口管理局、爱卫办组成。

  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水利局明确1个处室承担,市环保局、建委、农业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到市河长制办公室挂职,实行集中办公。挂职干部两年轮换一次。市发改委、经信委、国土局、城管委、规划局、财政局、交通委、林业局、海洋渔业局、港口管理局、爱卫办等分别指定一个业务处室作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处室,建立热线联系。

【责任编辑:马春林】